關于首批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
擬命名單位的公示
根據《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創建管理辦法》(國防減救發〔2025〕2號)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,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、應急管理部組織開展了首批全國綜合減災縣創建試點驗收命名工作。經現場驗收評估、專家復核認定等程序,擬授予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等12個單位首批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稱號,現予公示(名單附后)。
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的單位有異議,可于公示期間向應急管理部綜合減災和改革協調司反映。以單位名義的須加蓋單位公章,以個人名義的須署名并留下聯系方式。反映的情況和問題應真實、具體,以便查證核實。
公示時間:10月14日-20日
聯系電話:(010)83933474
傳 ?真:(010)83933400
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
2025年10月13日
首批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擬命名單位名單
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
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
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
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
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
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
廣東省汕頭市南澳縣
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
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
陜西省西安市灞橋區
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永靖縣
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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